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监督之思考
成向权 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摘要]建筑领域的改革开放,使建筑市场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同时建筑市场亦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诚信失信现象。本文根据作者所在地区建筑市场的诚信情况,提出了加强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监督的一些想法。
[关键词]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诚信体系建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淮安市建筑市场空前活跃。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为淮安社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淮安建筑市场亦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诚信失信现象,如何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监督,规范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是我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必须深入探讨的一项课题。
1、淮安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部分的工程参建单位尚未建立内部诚信管理制度。企业的诚信制度在我国可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这是因为,企业的诚信管理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目前社会诚信体系正处在建设期,在诸多方面远不完善和健全,尤其表现为国家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应该说,企业和个人诚信管理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正因如此,出现有些建设方(特别是股份制或独资私人开发商)利用工程发包优势,对施工企业任意压价、让利以及提出垫资等不合理要求;有的建设方搞虚假招标,将工程承包给关系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从施工方面看,为了承接工程,无条件接受建设方不合理要求,有的工程被违法分包,收取所谓的“介绍费”、“中介费”、“管理费”,把所有的风险全部转嫁给工程项目部。有的工程被层层转包,真正到项目部的工程造价已不到工程直接费的80%,难以无证工程质量。监理、检测、招投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存在作用不到位的现象,唯利所驱,唯利所图的现象并不鲜见。地质勘察报告与实物明显不符,施工技术资料、监理技术资料、材料检测报告弄虚作假行为可以说已渗漏到工程建设各个层面。
2、淮安建筑市场失信原因分析
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变革。这个变革过程,给我们带来了蓬勃生机,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方面,各个领域的全方位的改革开放,使我们的社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生产力迅速发展,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民逐步富裕,生活丰富多彩,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来实现个人价值。另一方面,市场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商品交换法则的负面作用容易侵蚀到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人们见利忘义,道德失范。一些企业个个人,拜倒在金钱面前,典型表现是“市场经济只讲赚钱,不问手段”。有一些企业和个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赚钱才是唯一的目标,讲不讲诚信无关紧要。其实,他们也知道诚信是维系交易行为的无形纽带,失去了这根纽带,交易就无法正常健康地进行。还有一些人认为,“我是想讲诚信,但别人不讲,我也只好不讲了”。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老实人吃亏,讲诚信反而吃亏,不诚信者占便宜的现象。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同时也是法律经济。而相对于建设市场的高速发展,相关的法律制度却具有明显的滞后性。
2.1尚未建立健全诚信法律规范机制
法律规范的基本功能在于告知行为主体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必须做什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目前全国还未建立起信用信息的搜集、归档、公开、查询和服务制度,缺乏相应的信用征信、评估、担保、监督、管理体系。现有的法律规范对诚信问题更多的是一些宣言性、鼓励性的规定,虽然宗旨明确,体系开放,但缺乏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因而不能对市场主体行为起到积极的指引作用。
2.2尚未建立健全失信法律惩戒机制
法律在鼓励诚信的同时,对失信行为的惩治没有及时跟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未能及时建立起违法失信记录制度,对市场主体的违法失信记录也未能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大众传媒系统地进行披露,使得对失信主体的法律制裁,尤其是精神处罚不能落到实处。失信者由此产生侥幸心理,继续实施失信行为,同时也为其他市场主体的诚信行为带来了风险和隐患。
2.3政府决策行为的诚信缺失
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决策随意性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不够,受“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影响,其决策行为短期化,随意承诺。后又因领导人的变更而不兑现。再加上一些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不能廉洁自律,或滥用职权,或对失信行为听之任之,不加管理,助长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失信。
3、对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思考
2007年1月12日,建设部颁布《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针对建筑市场9方责任主体,共制定了175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良行为记录标准目前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
淮安市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组织人员经近半年的建筑市场调查,于2007年6月19日出台了《淮安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结合淮安市实际,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认定制定了便于操作的明确了标准,同时增加了对商品砼企业不良行为认定10条标准,为淮安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打下了较好基础,为加强淮安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提供了依据。本人认为,要建设好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把政府、企业、个人这“三大信用主体”诚信建设好最为关键。
3.1积极构建诚信政府
“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政府是国家诚信的代表,对社会具有示范作用和维护作用。政府及其部门的信用直接影响了一个地区和一个行业诚信风气的形成,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必须从代表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身抓起,有诺必成,率先垂范。
3.2大力提升企业诚信
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它的诚信好坏关系到整个行业的信用状况。所以,构筑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形成良好的市场运作机制,必须以健全的企业诚信为前提。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诚信建设的精神基础。企业在进行自身文化建设时,要牢固树立诚信理念,将其作为企业营运发展、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石,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将诚信精神制度化、规范化。要在职工中大力普及诚信知识,传播诚信文化,提高职工的守信和维权意识,自觉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营造“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行业环境。3.3加强企业内部诚信管理、完善诚信制度建设的基础,就是强化个人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归根结底是个人诚信。政府诚信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个人诚信有关,企业诚信也与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个人诚信有关。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强化建设行业经营者和从业者的诚信教育,要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个人的信用素质。
3.4加快建设诚信制度
诚信体系的制度化离不开法律保障。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诚信法律法规体系,是诚信建设的有力支撑。同时,加快清理、修改与诚信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加快制定有关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诚信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3.5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在诚信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身诚信的维护和管理,保证政务公开,实行信用监控,取信于民。另方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方向的引导。建立健全诚信信息惩戒体系和制度。例如,对于诚信等级低或者失信行为累计达到一定程度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年检时可以评为不合格,在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时,对于诚信信用较好的企业,可以适当简化程序,对于诚信信用差的企业,更要严格监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警示制度,对信用状况差的企业进行诚信预警谈话,促使其提升诚信信用。对于确实发现并证实的失信行为,则要依法给予惩治。
3.6要建立诚信信用信息系统
诚信信用信息系统是按照诚信信用标准,确定诚信信用信息的内容,并进行采集整理的系统。诚信信用信息,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企业数据库、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和建设工程数据库三类。这三类基础数据库中应包括企业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建设情况以及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信息,即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记录、评优获奖记录等。对于这些信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行采集,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征信机构采集或者由企业和从业人员为获得市场准入时自己报送。
通过加大管理资质整合和组织协调,完善建筑市场与工程现场联动的业务监督体系,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附:
作者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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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成向权 |
性别 |
男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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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江苏省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职务 |
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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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7—83662556 |
手机 |
13805237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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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12#建设大厦十三楼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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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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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2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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