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东南置业综合楼相关参建单位
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淮建办[2008]第65号
市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
新东南置业综合楼工程由江苏新东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江苏省农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淮安市楚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在我局组织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中发现,建设单位擅自更改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并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监理单位未能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严格把关,施工单位未能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要求施工。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参与新东南置业综合楼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对江苏新东南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农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淮安市楚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2、根据《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淮建发[2004]24号)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上述三家责任单位予以不良行为记录。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随着“建设工程质量攻坚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建设工程参建主体质量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新东南置业综合楼工程相关参建单位的违规行为,与当前我市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极不协调。希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使我市的工程质量再上新的台阶。
特此通报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