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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但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139-2000第4.1.3条和第4.2.3条规定;
②未见材料报验的相关资料,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和《建筑工程监理规范》第3.2条规定;
③旁站记录不全(无土方回填等),违反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189)规定;
④专业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员担任,违反苏建工286号文规定;
⑤未见工序报验的有关资料,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2、节能质量行为
⑥ 未见节能保温工程的监理细则,违反《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第2.4条规定
⑦ 无节能保温工程的旁站记录,违反《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第2.4条规定
⑧ 未见建筑节能保温等评估内容,违反《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第2.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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